烟台职业学院
关于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规定,学校遵循教育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要求,结合办学实际情况,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管理原则,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拟调整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对新入学的学生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已在校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收费管理工作,不超出公示标准金额收费,不增加明目乱收费,全程接受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现将收费标准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16日
咨询电话:0535-6927085
附件:烟台职业学院2024年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